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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处

时间:2023-06-02 来源:互联网公开数据整理或转载

“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处”这句话出自于清代学者钱大昕的《国史大纲》,意为“只要有利于人民,就不必拘泥于古代的法律和制度”。这句话的含义是,为了人民的利益,我们不必一味地奉行古代的法律和制度,而应该根据时代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来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,以满足人民的需求。

这句话的背景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变革和革命,当时中国的传统法律和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的需求,需要进行改革。钱大昕认为,为了人民的利益,我们应该放弃那些过时的制度和法律,制定新的适合当代社会的法律和制度,以使人民得到更好的生活。

这句话的意义不仅限于中国近代史的背景,它也适用于现代社会。现代社会的发展非常快速,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复杂,传统的法律和制度已经无法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。因此,我们需要不断地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,以解决现代社会的问题,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。

但是,我们也需要注意,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必须符合法治原则,不能随意打破法律的规定。同时,我们也需要尊重历史和传统,不能一味地否定过去的制度和法律。我们需要在尊重传统和历史的基础上,根据时代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,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,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。

总之,“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处”这句话告诉我们,为了人民的利益,我们需要不断地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,但是我们也需要遵循法治原则和尊重传统和历史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、更加民主、更加法治的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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