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证明房屋转让、房屋买卖、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,按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,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;2、证明房屋继承、赠与的,不满1万元的按房价的1%收费,1万元以上的按房价的2%收费;3、证明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国籍、经历、委托书的,收费1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