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:
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。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,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、x片及诊断报告。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。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。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,对治疗尚未终结,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,在申请书中说明。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