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-2002》要求:屋面蓄水试验应分二次进行,第一次是在防水层施工前对结构层进行蓄水试验,第二次是待防水层施工完成后,在完成面上进行蓄水试验。每次蓄水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,蓄水高度应高出最高点处2-3cm,每次蓄水试验应由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记录。
闭水实验也叫蓄水试验,要放满水,水要有足够容积。蓄水试验的蓄水深度应不小于20mm,蓄水高度一般为30-100mm,蓄水期间水面无明显下降为合格。蓄水试验的前期每1小时应到楼下检查一次,后期每2—3小时到楼下检查一次。若发现漏水情况,应立即停止蓄水试验,重新进行防水层完善处理,处理合格后再进行蓄水试验。